記者: 燕青
華盛頓
Aug 4, 2009
中國一家維護弱勢群體的公益組織控告北京公安部門濫用職權。北京市公安部門上星期以涉嫌非法出版為由查抄了北京益仁平中心。
*依法狀告查抄部門*
北京益仁平中心的總協調人陸軍星期二接受電話採訪的時候說,該中心已經採取行動,把上個星期前來查抄的兩個執法人員,告到了北京市檢察院。至於說檢察院方面是否真地會依照益仁平中心控告信當中所列舉的、涉及到行政機關在調查期間行為規範的行政處罰法第37條、以及涉及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中國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7條,來審理此案,該中心的負責人說,不管檢察部門怎麼辦理,益仁平依照法律辦事的原則不變。
陸軍說:“至於檢察院是不是依法辦事,那是他們的事情,但是我們還是一貫地走法律的途徑。”
*各個部門對NGO態度不同*
非政府組織,統稱NGO,在很多國家裏,包括美國,都發揮著代表各個群體說話的職能,在敦促政府出臺某項政策、以及監督政府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當記者問到中國政府各個部門之間對中國民間自發的非政府組織所採取的態度是否有別時,益仁平中心的總協調人陸軍說,那些牽扯到國計民生的部門,似乎有別於那些負責文化宣傳的部門、以及執法部門。
他說:“一些直接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部門,比如說衛生部門、環保部門、教育部門、還有就是涉及到三農問題的部門、NGO所做的工作,跟它們所做的工作是一致的,很多都是它們自己沒有做到的、或者是做不到的,這些部門對NGO的態度,可能就會更積極一些。”
*需要印製公益宣傳品的自由*
談到這次被北京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部門因為涉嫌出版而查抄,陸軍說,眾多的非政府組織以及其他企事業單位,都常常自發撰寫、編輯、印製各種資料,並且免費發放。他說,把國家的法律和科學的疾病防治知識告訴公眾,是利國利民的,各類行政部門應當對民間組織印製、發放公益資料的行為予以支援和鼓勵,對個別部門刁難公益組織公益宣傳教育的行為予以制止和查處。
陸軍表示:“如果這些公益機構的印刷品都被判為不合法,那等於是把這些NGO組織全部都扼殺了;不管是註冊的、還是非註冊的,只要有這些東西,就可以跑去查,折騰一整天,不讓你工作,然後還給你罰款,還把你辛辛苦苦印製的這些東西,都給扣押起來、查抄,這樣做,帶來的唯一的後果就是這幾十萬NGO都不要工作了。”
益仁平中心成立不到三年,致力於在中國公共衛生領域開展疾病防治健康教育、病患者救助以及消除歧視等公益工作。“益仁平”是公益、仁愛、平等的簡稱。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news.com/chinese/2009-08-04-voa47.c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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